全国人大常委会丨又迈出一步!生态环境法第二

日期:2025-10-27 浏览: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高静)24日,生态环境法第二部分特别是污染防治草案、法律责任及补充规定草案重新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第二部名为“法典”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今年4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草案分为五个部分。其中,总则、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部分草案已于今年9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在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提出增加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经费投入,加强非农业污染防治。对此,污染防治草案二审稿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垃圾处理、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增加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科学处置等规划,统筹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场所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增加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标准的规定e;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投掷、建筑垃圾。此外,污染防治草案二审稿的分析进一步强化了重金属污染和挥发性化合物污染的防治;水污染防治方面,增加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内容,加强船舶进入陆地河流水污染防治。二审稿对法律责任的分析和补充规定进一步贯彻了比例处罚原则,优化调整了相关罚款规定。一是增加较重处罚、较轻处罚、不处罚等普遍适用的规定;二是明确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五年责任期限的适用条件。铁质污染、生态破坏等不良后果;三是总结执法实践,对社会反响相对集中的一些条款的行政处罚规定作出相应修改和完善。法律责任及补充规定草案第二次审议还丰富了生态保护和非绿色低碳广告责任的法律规定,针对油烟污染、光污染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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